大家好,本节课的内容主要讲解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分为三大部分内容进行详细的介绍,第一部分介绍了投资性房地产的概念,第二部分介绍了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第三部分介绍了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概念
投资性房地产的概念: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产。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项目包括以下三项: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注意:计划出租和转租的则不属于。
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注意: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建筑物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闲置土地则不属于。
3.已出租的建筑物。
三、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分为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和自行建造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
(一)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
1.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满足条件:在购入的同时开始对外出租或用于资本增值,才能作为投资性房地产。
2.按取得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购买时的价款价款、相关税费与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简而言之,包括价、税、费、其他)
3.外购投资性房地产初始计量的会计分录
①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会计分录
借:投资性房地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②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会计分录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二)行建造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
1.自行建造的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满足条件:在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的同时开始对外出租或用于资本增值,才能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2.成本是由建造该项房地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3.行建造的投资性房地产初始计量的会计分录
①一般企业
借:投资性房地产
贷:在建工程
②房地产开发企业
借:投资性房地产
贷:开发产品
这节关于投资性房地产初始计量的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通过上述的介绍,使大家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有更加深刻的理解。我们下节内容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