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纳税申报全流程(增值税、附加税)
写在最前: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文件,自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本次演示教程是主要针对季销售额不超过45万的个体工商户。
请注意:纳税人需要对自己填写的收入负法律责任。
一、登陆。首先,请打开电脑的浏览器在浏览器上搜索“河南省税务局”官网,打开“河南省税务局官网”,点击“下载中心”,点击“涉税软件下载”,点击“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客户端”,把“电子税务局”app下载安装到桌面上。双击“电子税务局”进入登录界面,选择短信登录,输入用户名(纳税人识别号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密码以及验证码点击登录即可,若忘记密码,选择右下角“忘记密码”根据提示进行重置,然后使用新密码登录即可。
二、税费申报及缴纳进入电子税务局后:
1、打开左边任务栏里的“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零申报”---“增值税”,打开第一个带星号的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填写第11栏:(如果是销售业务,填写第一列“货物及劳务”,如果是服务行业,填写第二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填写当季(月)销售额,第9栏与第11栏数值相同,之后点“保存”,注意:从2024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15万、季销售额不超45万,免征增值税。
2、打开第二个带星号的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不用填写直接保存;
3、点开“申报扣款”—“网上申报”,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查账征收)”前勾选,之后点击上方“申报数据提交”---“确认申报”;“增值税”申报成功后,“附加税”自动申报,为了安全起见,可以再次点击“保存”;
4、申报完成后,点开“申报结果查询”,可以查看“增值税”申报结果,当出现“申报成功”字样,即表示增值税申报完成;注意增值税申报表的填写非常重要,是本次季度申报的核心环节,后续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教育附加、教育费附加(以下简称“一税两费”)和个人所得税的金额都是系统依据增值税申报表的数据自动计算生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