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规定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法规定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下面我们就一起去看看。
一、公司法规定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将注册资本实缴制改革成现在的注册资本认缴制,成立公司变得几乎没有任何难度。很多人甚至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成为了自家家族企业的股东,也有人认为自己只是个挂名的,公司的一切也就与自己毫无关系。而实际上,作为股东势必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当然,作为股东可以享有的权利也并不少。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3)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4)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6)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7)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公司股东承担的义务主要有:
1)遵守公司章程;
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4)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二、公司法规定的股东会的权利都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约定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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